為有效減少臭氧污染,打好藍天保衛戰,近日,定州市印發《定州市2022年臭氧污染防治專項行動方案》,以全面改善空氣質量為核心,從多方面入手,全面打響2022年臭氧污染防治攻堅戰。
生態環境與多部門協調聯動、齊抓共管,集中時間、集結力量,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加大涉VOCs原輔材料使用環節的執法監管力度,深化臭氧污染防控、VOCs和NOx排放治理幫扶。在5—9月臭氧高發時段,強力開展夏季臭氧攻堅行動,推進全市涉VOCs工業企業實現全面達標排放,綜合治理水平有效提升,全力以赴降低臭氧濃度,全力爭取臭氧超標天數同比大幅減少。
一、強化VOCs源頭替代
大力推進源頭替代。深入排查使用涂料、油墨、膠粘劑、涂層劑(樹脂)、清洗劑等涉VOCs原輔材料的企業,摸清涉VOCs產品類型、使用比例和使用量,健全完善清單臺賬。加快推進低VOCs含量原輔材料替代,引導生產和使用企業提前做好產品切換方案,提前供應和使用符合國家質量標準產品。
二、強化VOCs無組織管控
嚴控VOCs無組織排放。嚴格按照《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要求,開展無組織排放排查整治行動。具備條件的涉VOCs企業全部建設負壓廠房,全面提高廢氣收集率,做好廢氣治理工作。
強化涉VOCs液體儲罐管控。結合油品整治專項行動,每季度抽查抽檢加油站油氣回收裝置安裝運行情況,重點抽測液阻、密閉性、氣液比,力爭做到全覆蓋。6月底前開展涉VOCs液體儲罐專項整治行動,重點解決儲罐和浮盤邊緣密封選型不符合標準要求、呼吸閥泄漏排放突出、儲罐呼吸氣收集處理效率低下等問題,確保企業儲罐和浮盤密封方式相匹配,浮頂罐配備新型高效浮盤與配件。
加強生活源無組織管控。開展汽修行業專項執法檢查,依法依規對汽修行業VOCs排放進行整治。對未在密閉空間或設備中進行噴涂作業以及噴涂廢氣收集設施簡陋低效的,督促限期整改。加強施工裝飾過程無組織管控,在建筑墻體涂刷、建筑裝飾以及戶外工程施工期間,采取有效措施,減少VOCs排放。推廣使用配備溶劑回收制冷系統的全封閉式干洗機,淘汰開啟式干洗機。
三、強化VOCs末端治理
實施工藝改造提升。堅持“應收盡收、分質收集”原則,嚴禁生產工藝產生的高濃度廢氣與無組織收集的低濃度廢氣混合稀釋排放,確保排放濃度和去除效率“雙達標”。采用多種技術的組合工藝,對低效治理設施進行升級改造。
推進設施深度治理。鼓勵企業對照行業標桿水平,采用適宜高效的治污設施,開展涉VOCs工業企業深度治理。加大蓄熱式氧化燃燒(RTO)、蓄熱式催化劑燃燒(RCO)、催化燃燒(CO)等高效治理技術推廣力度,提高工業企業治理水平。
四、強化VOCs生產調控
強力開展夏季臭氧攻堅。聚焦5—9月臭氧高發時段,開展夏季臭氧污染防治攻堅行動,健全完善臭氧污染的預測和應對措施,加強工業源、生活源、移動源生產作業調控。強化氣象分析研判,提前7天預報臭氧污染情況,督促各相關部門采取應對措施,力爭將輕度污染轉為優良天氣。結合空氣質量改善需要,制定夏季臭氧污染應急管控措施,細化行業要求并編制管控清單,將臭氧污染天氣期間的減排要求落實到企業。
推進工業企業生產調控。當預測到即將發生臭氧污染天氣時,各相關部門要嚴格落實有關要求,做好工業企業生產調控和錯時生產。對連續性生產企業,采取調整生產計劃、降低生產負荷等措施,減少污染排放;對非連續性生產企業,結合實際對涉VOCs排放工序實行錯時生產。全面強化VOCs物料儲存、設備管線組件、敞開液面、儲罐等無組織排放管控,嚴厲查處露天和敞開式噴涂作業。
實施涉VOCs工程錯時作業。合理安排大中型裝修、建筑墻體涂刷、外立面改造、道路畫線、瀝青鋪設等市政工程施工計劃,盡量錯開5—9月;確需施工的,倡導避開7—19點,實施高溫天氣期間錯時作業(應急施工除外)。臭氧污染期間,因地制宜增加建成區主要路段的灑水和噴霧頻次,推進臭氧和細顆粒物協同控制。
推進移動源領域調控。積極引導公眾夜間錯峰加油。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5—9月期間推進建成區油品經銷企業在晚8時至次日早6時期間卸油,減少卸油過程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污染。
五、強化VOCs監測監控
加強涉VOCs企業監管。對涉VOCs工業企業建立臺賬,完善涉VOCs企業原輔材料信息及低VOCs原輔材料替代情況、工藝過程VOCs控制情況、治污設施工藝相關參數、有組織及無組織監控設施情況。
強化VOCs監管能力建設。持續加強VOCs組分監測和光化學監測能力建設。夏季臭氧高發時段,加密涉VOCs排放的工業園區、產業集群和重點企業走航監測頻次。
提升企業監管水平。對已安裝的VOCs自動監測設備建設運行情況開展排查。VOCs廢氣排放量大于6萬立方米/小時或2.5千克/小時的排放口要按要求安裝在線監控設備并聯網到位。鼓勵相關行業按照重污染天氣績效分級中A級要求在風量大于1萬立方米/小時的主要排放口安裝在線監控設備,推進企業在VOCs主要產生環節安裝視頻監控設施。
強化泄漏檢測與修復。載有氣、液態VOCs物料設備與管線組件密封點大于等于2000個的企業開展泄露檢測與修復(LDAR)工作。確保VOCs收集管道、治理設施和與儲罐連接的密封點均納入檢測范圍,并按要求開展泄漏檢測、修復、質量控制、記錄管理等工作。5月底前組織企業完成一輪泄漏檢測與修復,嚴厲打擊LDAR檢測數據弄虛作假行為。
六、強化VOCs與NOx協同減排
推進污染物協同減排。結合空氣質量情況和產業實際,科學開展VOCs和NOx協同減排。對采用低效脫硝治理工藝的鍋爐和爐窯進行升級改造,確保NOx穩定達標排放。針對生物質鍋爐氮氧化物排放濃度無法穩定達標的,加裝高效脫硝設施,鼓勵采用低氮燃燒、選擇性催化還原(SCR)、選擇性非催化還原(SNCR)等成熟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