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調味品、發酵制品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的不斷嚴格,調味品、發酵制品工業污染處理技術發展迅速,技術發展已逐步呈現出多樣化及深度化的趨勢。日前,生態環境部就《調味品、發酵制品制造工業污染防治可行技術指南》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明確,本標準可作為調味品、發酵制品制造工業企業或生產設施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制修訂、排污許可管理和污染防治技術選擇的參考,標準不適用于淀粉及淀粉制品(不含發酵工藝)生產和調味品料酒制造中的原料酒生產。
記者了解到,該技術指南由北京工商大學作為項目承擔單位,中國生物發酵產業協會、清華大學作為協作單位共同參與編制。據介紹,調味品、發酵制品工業產生的廢氣污染物主要以無組織排放的顆粒物及臭氣濃度為主,對環境產生的影響相對較小。然而隨著人民對大氣環境質量要求的標準越來越高,涉及調味品、發酵制品行業企業的惡臭排放投訴也越來越多,行業治理大氣污染隱患迫在眉睫。
標準編制說明中提出,目前,我國大部分地區調味品、發酵制品工業生產過程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主要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 16297—1996)、廢水處理廠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4554—93),味精和氨基酸噴漿造粒廢氣執行《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9078—1996),對顆粒物、非甲烷總烴、惡臭污染物等指標進行管控,《味精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9431—2004)中對廠界的硫化氫和臭氣濃度進行了限定。這4個標準發布時間較早且屬于綜合型排放標準,除針對性不強外,相關的污染物指標限值也略為寬松,關于調味品、發酵制品工業廢氣中的特征污染因子無法全面監管。唯一的味精排放標準也僅對廠界進行了限定,沒有針對生產過程的有組織排放廢氣要求。
此次制定的標準規定了調味品、發酵制品制造工業污染物的產生,行業廢水、廢氣,固體廢物和噪聲污染預防技術,污染治理技術,環境管理措施及污染防治可行技術等相關要求。對排污許可重點管理及行業排放標準中涉及的主要行業味精制造、醬油制造、釀造醬制造、食醋制造、賴氨酸制造、檸檬酸制造和酵母及酵母衍生制品制造進行了定義。
專家表示,該技術指南的制定將進一步完善國家環境技術管理體系,引導污染防治技術發展,確保環境管理目標的技術可達性,增強環境管理決策的科學性。方便企業根據調味品、發酵制品工業不同行業分類的污染物不同排放限值選擇適宜的污染防治可行技術,推動解決現有污染問題,改善我國環境總體質量,引導及規范行業治理技術。
文|本報實習記者 閆 利
【來源:消費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