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十三五”細顆粒物(PM2.5)防控取得明顯進展之后,“十四五”期間我國大氣污染防治又在臭氧治理這一新的領域實施攻堅,而主攻目標是揮發性有機物(VOCs)。
環保專家介紹,我國揮發性有機物治理行業正處在快速發展階段,市場規模大幅擴容。未來5年,這一市場規模有望超過3000億元。但目前由于相關行業標準缺失,治理效果、運行維護和安全管理等均存在不足。
揮發性有機物是形成臭氧和PM2.5的重要前體物,主要來源于石化、有機化工、涂裝、包裝印刷等行業,部分揮發性有機物具有致癌、致畸、致突變作用,可直接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
揮發性有機物排放也是大氣臭氧濃度上升、區域性光化學煙霧及霧霾形成的重要因素。生態環境部監測數據顯示,2021年,全國尚有29.8%的城市PM2.5平均濃度超標,臭氧污染仍較突出,已成為現階段夏季主要大氣污染物。
在中華環保聯合會日前召開的團體標準新聞發布會上,中國工程院院士、上海大學副校長吳明紅介紹,目前我國對于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污染物末端治理效果綜合評價還沒有明確的標準或指南。揮發性有機物污染物治理設施的運行維護也沒有明確的執行標準。
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張新民介紹,目前僅上海市、廣州市頒布了《揮發性有機物治理設施運行管理技術規范(試行)》。標準的缺失給相關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污染物治理設施的運維帶來技術、成本、管理上的諸多困難。
例如,環保設備制造水平及成本價格相差較大,技術水平高低不等,產品質量參差不齊,運維設備范圍界定存在不確定性等,直接影響到揮發性有機物的治理效果,甚至還會引發安全事故。“我們在調研中甚至發現,有的企業把活性炭箱裝反了。”張新民說。
上海大學環境與化學工程學院副院長潘赟也介紹,“一些企業采用燃燒冷凝治理技術,但運行達不到設計要求;有些企業開展了泄露監測與修復,但是未能按照規程操作來進行。”